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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何月女士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目的

 為回饋及彭勵本校家境清寒優秀學生,努力勤奮好學,特設立本助學金。

申請資格

申請學生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且符合下列標準者
1. 家境需持有低收入戶之證明在學學生(不含延俢生)。
2. 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者。
3. 未領有其他補助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繳交資料
1. 申請書乙份
2.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學年成績證明乙份。
家庭概況簡述自傳(500字以內,以A4紙張打字或繕寫);請概略簡述家庭成員就學、就業情形、生活狀況及家中經濟收入來源及金額。
低收入戶之證明書
 6 導師或系主任推薦信
   
獎助資訊
每學年共二名,每名獎學金金額為10,000元
申請方式

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生輔組(明誠樓 015室)
夜: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

其他
1. 導師初審及系、科主任複審欄請務必填寫,空白者視為初審未通過。
2. 每名學生於本校就讀期間只可領取本獎學金一次獲得本獎學金同一學年度不得重覆領取校內獎助學金(不含學業成績優良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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